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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政务服务水平,充实政务服务人员队伍力量,根据《奈曼旗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一)奈曼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50名事业单位列编工作人员。
(二)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录服务期满并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部分岗位定向招录“蒙汉兼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
1.“项目人员”是指:在通辽市范围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三年规定时限内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大学生退役士兵。
(1)“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2.“蒙汉兼通人员”是指:符合报考条件并能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3.“高校毕业生”是指: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择业期2年,包含2019、2020两年毕业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上述岗位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岗位调整为普通岗位或取消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除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应聘人员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及截止报名开始日取得限制户籍岗位所对应的户籍。户籍具体要求以《奈曼旗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规定为准。在我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项目人员岗位时不受户籍限制。报考“蒙汉兼通”岗位和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要求为通辽市户籍。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不受户籍限制。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2017年以后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研究生招生计划,完成学业已经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2.应聘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3年4月6日--1986年4月6日出生),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以报名开始日为准。
3.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人员须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截止到报名开始日,服务期满后超过三年或退役后(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列编人员的,不能报考“项目人员”岗位,只能报考其他岗位。
4.学历为国家统招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应往届毕业生(包括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5.户籍详见招聘岗位表(岗位限制为奈曼旗户籍的包括高考前为奈曼户籍、报考人配偶为奈曼旗户籍或报考人配偶为奈曼旗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6.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以上涉及到的资格条件取得时间以报名开始日为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允许报名:
1.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正式编制);定向招录培养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包括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简章
招聘简章在奈曼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点击进入网上报名入口
报名联系电话:0475--4213400
报名共分两个阶段:
(1)“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4月7日16:30
(2)普通岗位、“蒙汉兼通人员”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8日--4月9日16:30
报名情况将从报名第二天10:00后在奈曼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供应聘人员参考(提醒:请应聘人员选择好岗位后尽早报名,防止报名后期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
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4:1。
“项目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将核减或取消涉及岗位并调整为普通岗位。普通岗位、“蒙汉兼通人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在奈曼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能更改。严禁同一考生使用不同信息重复报名,对于重复报名导致系统信息不能确认的后果自负。
(4)应聘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5)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简历中须详细填写本人服务基层的项目类别(嘎查村任职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退役士兵)以及服务基层的地点及起止时间,说明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否则不予审查通过。
(6)应聘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自行选择试卷语种,“蒙汉兼通”岗位应聘人员须选择蒙古文试卷。试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
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需缴纳报名费20元/人,笔试考务费50元/人,共计70元/人(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4月13日16:00),进入面试人员收取面试考务费50元/人。
(四)笔试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奈曼旗政务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报考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岗位,笔试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可选择汉文作答,也可选择蒙古文作答,但只能选用一种文字,不能混用。
3.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因弄虚作假或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因个人错填、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4.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政策加分。
5.笔试时间:2021年4月24日
6.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4月21日--2021年4月23日。(点击进入笔试准考证打印入口)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资格审查领导小组负责。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同一岗位末位成绩相同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
2.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于资格复审前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国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持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报告;
(4)报考“项目人员”岗位,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提供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19、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由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存放档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保留在区外的内蒙古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含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原内蒙古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7)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地点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报考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岗的人员须用汉语作答。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可选择汉语作答,也可选择蒙古语作答,但只能选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5.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内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另行面试并按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修订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从参加该岗位应聘的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2.考察。考察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按德才兼备标准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及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奈曼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举报者要用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线索,以便调查核实。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拟聘用人员从报名开始日至本次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人员)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以及被全日制高校(已报到注册)录取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二)建立应聘人员公开招聘考试个人诚信档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及诚信管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扰乱正常招聘秩序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招聘工作人员对报名资格审核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中,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空缺时,均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满额为止。
(三)应聘人员要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及疫情防控要求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如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对招聘计划作出调整,将在奈曼旗政务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四)本次公开招聘方案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奈曼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有关信息将在奈曼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奈曼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31日
文章来源:http://www.naimanqi.gov.cn/nmq/gsgg/2021-03/31/content_9b56b652a8404989b6412ffccfacd96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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