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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及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市委编委会下达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用编计划,经研究决定,包头市教育局赴内蒙古师范大学参加“内蒙古师范大学2021届毕业生春季就业洽谈会”,并计划招聘教师27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1年我市教育系统部分学校拟招聘教师272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坚定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使用国家统编教材的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2.专业要求。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专业资格、专业技能和个别岗位的特殊要求等条件(详见附件1《包头市教育局2021年全市教育系统部分学校教师招聘岗位需求表》);
3.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3年4月10日之前,1986年4月10日之后出生)。以户口簿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包头市教育局2021年全市教育系统部分学校教师招聘岗位需求表》);
4.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国外留学生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第二学位不可报考;
5.资格证书要求。
(1)具有相应学段和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报考科目必须一致);
(2)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必须具有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证书;蒙语授课教师必须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证书及二级乙等及以上蒙古语水平证书,其中蒙古语语文教师必须具有一级乙等及以上蒙古语水平证书。
6.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7.教育教学能力。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能够熟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从事教学,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市内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市内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六个月的人员;
2.未满服务年限及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在读的全国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使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只针对人才引进人员);
7.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只针对人才引进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市人社局全程监督指导。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试讲及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同等条件下,根据人岗相适原则,优先录用会讲相关少数民族语言的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招聘公告通过内蒙古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上午在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校区羽毛球馆,下午在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校区田楼第八公共教室。
重要提示:应聘人员务必仔细阅读《外校毕业生参会报名办法》(附件3),并按有关要求,提前做好应聘准备工作;
3.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对报考两个以上岗位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4.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或现场填表,须准备近期同底正面1寸免冠照片1张);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四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度应届毕业生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简历1份(须提供应聘者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考试《合格证书》;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6.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自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自觉服从招聘场所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7.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包头市教育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报名现场进行,当场告知审查结果。
(四)考核方式。
1.公开招聘岗位考核内容:包括笔试及试讲(实操)。
(1)考核时间及地点。资审通过人员公示期满后,通过包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教育云平台、包头教育在线微信平台发布考核时间及地点。
(2)笔试。笔试由包头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闭卷形式。笔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地点标示在准考证上。考试科目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教学案例分析70分、公共基础知识15分、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15分,满分为100分。笔试由第三方机构负责。本次招聘笔试不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请报考人员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3)试讲(实操)。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试讲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试讲范围初步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试讲。
试讲由包头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包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教育云平台、包头教育在线微信平台等信息网另行通知。
试讲分学科进行,使用现行教材依据学段学科由主考评委随机抽取确定试讲内容,实行封闭式定时备课试讲,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相应能力,现场公布试讲成绩。试讲过程中将采取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永久保存。本次招聘试讲不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试讲时各岗位实际到场参加试讲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试讲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试讲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报考人员的试讲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考核范围。如果同试题同考官组试讲考生仅为1人时,该考生的试讲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核范围。
(4)总成绩计算。按笔试占总成绩的40%、试讲占总成绩6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以每个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考核范围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果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如果试讲成绩依然相同,将组织加试。
2.人才引进岗位考核内容包括:试讲、说课(实操)
(1)考核时间及地点。资审通过人员公示期满后,通过包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教育云平台、包头教育在线微信平台发布考核时间及地点。
(2)试讲、说课内容:以各学段现行教材为准,应聘人员按内容独立备课、设计教案、限时试讲。试讲后应聘人员针对自己所讲课程,就教学目标的确立、实现目标的过程和方法等方面进行讲解说课。评委根据学科(专业)的不同需求,针对考生专业知识水平、逻辑思维能力、教学潜质潜能等方面进行现场提问,具体形式由评委现场组织。
(3)试讲、说课流程:抽签确定试讲、说课顺序及题目。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10分钟,说课3分钟,应聘者按抽签顺序依次试讲说课。同一时段同科目竞聘人员讲同一节课。
(4)技能实操:根据自身专业进行技能实操展示,展示时间为15—30分钟。
中职学校试讲和技能实操均采取现场评分、现场亮分的办法,试讲满分40分,技能实操满分60分,最后取两项合计总分。
(5)成绩评定
评审采取现场评分、现场亮分的办法进行,考生现场签字确认本人考试成绩。试讲说课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市教育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聘人员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入围人选。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
相关纪检部门对招聘考核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试讲、说课(实操)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影像资料永久保存。
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的应聘者,如未入围所报学校(单位),可改报未录满的其他学校(单位),改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五)综合考察。市教育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规定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规定和要求,根据招聘岗位的条件,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各方面表现,经小组研究形成考察结果。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蒙汉兼通定向岗位需对考生是否能熟练运用蒙汉两种语言文字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对以上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六)体检。体检由包头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合格人员,按规定时间统一到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
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七)公示。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包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教育云平台、包头教育在线微信平台等媒体上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拟聘教师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人社局、编制部门审核备案,办理用编和人事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同时,设岗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与其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以下简称《聘用合同》,与2021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待其领取到毕业证后签订《聘用合同》)。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于2021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依法解除其聘用合同。
五、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指导,市教育局机关纪委负责全程纪律监督,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第35号令)执行。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对报名资格初审和试讲资格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公开招聘全程将设置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四)实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期间,凡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回避制度,申请退出公开招聘工作;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六、其他
(一)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已办理聘用手续但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出现以上问题的考生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二)本次招聘不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报考人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简章由包头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1.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包头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0472-5177037、5177020
田老师15848218877
2.监督举报电话: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72-6199985
包头市教育局机关纪委0472-5174838
附件:
文章关键词: 内蒙古教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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