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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根据《〈通辽市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的通知》(通人社办发〔2018〕186号)要求,鼓励全旗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接收储备高校毕业生,为我旗人才队伍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活力,现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储备企业范围
全旗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
二、储备企业条件
(一)各类经营证照齐全完备;
(二)具有固定生产、办公场地和经营项目;
(三)行业管理部门核准登记2年以上;
(四)目前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五)能够提供培养、锻炼储备人才的工作岗位;
(六)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无不良用工记录。
三、企业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件复印件。填写《2023年储备企业审批表》(附件1)(一式三份)和《2023年储备企业岗位需求表》(附件2)(一式三份),上报扎鲁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储备对象
内蒙古自治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及毕业三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已参加过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目前在岗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人员均不在招募范围内。
五、服务期限
服务期2年,签订《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协议》。
六、服务期间待遇
高校毕业生参加人才储备与所在储备单位签订《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协议》,享受与所在储备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储备单位为储备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对参加人才储备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700元的补贴,储备人员颁发《高校毕业生面向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证书》。
七、服务期满后享受的政策
储备期满高校毕业生参加自治区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参照服务基层期满人员定向招录政策执行。
八、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扎鲁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306室(扎鲁特旗新车站西侧)
联系电话:0475-7222136
扎鲁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www.zhalute.gov.cn/zltq/gsgg/2023-08/14/content_f75783fe29d649a3839ff14f353d06f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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