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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3〕1号)要求,现将2023年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奈曼旗岗位)资格复审及面试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提交材料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7月9日上午8:00-11:00
(二)地点:奈曼旗教育体育局一楼办公大厅。
(三)资格复审提交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通过后由审核人员签字,作为面试准考证使用);
4.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内蒙古自治区内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提供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状态截图打印参加资格复审);
6.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制作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原件丢失的考生,进入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http://www.cltt.org/),将普通话成绩查询页截图打印);
7.个人大学毕业成绩单。
如上述证件与网报信息不符或证件有虚假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范围
申报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计划学校教师奈曼旗岗位人员,按照每个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资格复审人数与各岗位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详见名单)
注: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通知。
三、其他要求
1.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弄虚作假,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分数并列的一并进入),由资格复审单位通知递补的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报名时填写的电话关机或无法接通的,责任自负。
四、面试要求
面试时间拟订于2023年7月12日,具体面试安排和要求将在“奈曼教育”微信公众号或“通辽教育”网站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切勿影响面试。
咨询电话:0475-4213633。
奈曼旗教育体育局
2023年7月6日
文章来源:https://jyj.tongliao.gov.cn/jyj/tzgg/2023-07/06/content_e8a35e69376348449c880778b91245f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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