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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建设一支高水平的人才队伍,进一步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结构,切实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学校内涵建设和转型发展,加快建设赤峰大学的步伐,依据《赤峰市人才引进若干政策(试行)》(赤党发〔2021〕16号)《赤峰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实施办法》(赤组通字〔2021〕27号)等有关政策规定,我校决定面向国内外引进一批优秀硕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不拘一格、广纳群贤,便捷高效、畅通有序,规范运行、协调推进,阳光操作、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采取“绿色通道”方式引进优秀硕士研究生10名,引进计划详见《2023年赤峰学院“绿色通道”引进优秀硕士研究生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引进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2日以后出生)。
5.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往届国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研究生或本科就读高校须为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须为全日制学历),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海外硕士研究生,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1-1000名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院校须为国内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
6.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赤峰市行政区域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近5年内本市行政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人员。
8.市外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或公务员。
9.与引进单位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在近三年赤峰市人才引进过程中被列入拟引进对象后主动放弃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不予引进的情形
在本次引才活动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以公示时间为准);在本次引才活动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4月12日,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赤峰学院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赤峰学院人事处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线下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允许报一个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凡符合引进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应往届毕业生须下载填写《2023年赤峰学院“绿色通道”引进优秀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于2023年4月12日至4月21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将报名表与学历学位证书等必要佐证材料一并送至赤峰学院崇正楼413室,并与工作人员现场确认报名成功。超过报名截止时间的,不再接收报名表。
报名结束后,由学校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完成后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赤峰学院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赤峰学院人事处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初审结果。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引进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引进条件、违反引进程序要求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本次人才引进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综合测评
报名结束后,由学校组织开展引进人才综合测评,综合测评分为“人才评价”和“面试”两个部分。人才评价,对报名人员现有基本素质条件进行评价,采取报名人员自评、学校复核方式开展;根据人才评价得分,按照引进岗位数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3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对报名人员政策理论、思维逻辑、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等能力素质进行评价,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开展。综合测评的结果为:人才评价得分×40%+面试得分×60%=综合测评得分。不设最低综合测评得分线。
综合测评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四)资格复审
根据综合测评得分,按照引进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在综合测评后、体检前进行,由学校工作人员现场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时须提供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最高学历专业成绩表或业绩佐证材料及相关资格证书等其他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由学校组成考察组对拟引进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经学校党委会集体研究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公示与手续办理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赤峰学院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赤峰学院人事处公众号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为其办理引进手续,签订最低服务期5年《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其他事宜
(一)报名人员所提供信息要详实,如因信息填写不详细、不真实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
(二)此次“绿色通道”引进的人才,符合《赤峰市人才引进若干政策(试行)》的,将兑现有关引才政策。
(三)递补和补充引进事宜视情况组织,另行公告。
(五)引才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76-8366224
(六)未尽事宜请咨询赤峰学院人事处。咨询电话:0476-8300095(报名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接受咨询)
附件:
1.2023年赤峰学院“绿色通道”引进优秀硕士研究生岗位需求表
文章来源:http://rsj.chifeng.gov.cn/cfsrsjgggs/202304/t20230412_20298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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